近日,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推进近视防治工作,多措并举保护儿童远视储备。建议0-3岁儿童禁止使用电子视屏产品。据介绍,新生儿眼球较小,眼轴较短,视线模糊。这就是生理性远视。此时的屈光力约为远视250-300度,称为远视储备。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发育,眼球逐渐变大,眼轴逐渐变长,远视储备量逐渐减少,直到12岁至15岁之间眼睛出现正视眼。远视减轻发球是近视的早期征兆。远视储备不在正常范围内的儿童可能有近视的风险。有效保护儿童正常的远视储备,避免过度消耗,可以有效预防儿童近视的发生。 《通知》要求,按照年龄段综合施策,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生理发育特点,开展科学的近视防治。 《通知》建议:·0-3岁儿童禁止使用手机、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,但不要过早、近距离用眼,多到户外晒太阳,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的睡眠。 · 3岁至6岁的学龄前儿童应以户外游戏为主,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手机、电脑等电子产品,减少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。近距离的继承人目光。 · 幼儿园不得以学前班、幼儿园转班名义开展“小学化”教育,鼓励设计可视化监控的体育游戏项目,满足学前儿童对游戏活动的需求。 ·小学应制定并实施与儿童身体发育相适应的体育锻炼计划,保证小学生每天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,培养小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,避免过度用眼过早释放远视储备。定期监测儿童远视储备值。 《通知》要求加强眼健康检测。根据规定,医疗机构在儿童24个月(2岁)、36个月(3岁)、4岁、5岁、6岁时进行屈光筛查,以监测儿童的远视储备。小学每学期必须实施两次视力监测系统,监测小学生视力和远视储备,关注儿童眼轴长度趋势和远视储备的发展情况,尽早发现近视风险,并及时反馈给家长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屈光常规筛查。 《通知》指出,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眼健康检查结果的评估,对远视储备很快耗尽的儿童,及时指导家长和孩子改变不良用眼习惯,预防近视的发生。对于视力指标异常、视力正常但近视高危因素或远视储备不足的幼儿园和小学儿童,建议家长携带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检查。减少在儿童面前使用电子产品。家庭防控合作是防治近视的重要一步。必要的“通知” 家长要以身作则,减少在孩子面前使用电子产品,尤其是寒暑假期间。要控制孩子过度使用电子产品,在家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,及时调整孩子学习桌椅的高度,教育孩子坚持“一尺一拳一寸”(即眼睛与书本的距离一尺左右,胸部与书桌的距离一尺左右,握笔的手指与笔尖的距离一寸左右)。通过家长会,家长开放日等渠道我们向家长激发用眼观念和家长观念,引导家长改善孩子的不当行为,有效保护孩子的远视储备